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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出口商品应该怎样包装(2)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28 原文发表:2007-06-28 人气:1
本文章共2359字,分2页,当前第2页,快速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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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包装可采用不同的包装材料和造型结构与式样,要根据商品特性和形状而定。常见的销售包装有挂式包装,如具有吊钩、吊带、挂孔等装置;堆叠式包装,如罐、盒;携带式包装,如在包装上附有提手装置;易开包装,如易拉罐;喷雾包装,适用于流体商品;配套包装,即将不同规格的商品配套装于同一包装内;礼品包装,多采用华丽名贵的装饰;复用包装,这种包装除了用作销售外,还可用于存放其他商品或供人们观赏等多种用途。除了包装的式样外,在销售包装上一般还附有装潢画面,不仅要美观大方,富有艺术吸引力,突出商品特点,还要适应有关国家的民族习惯和爱好。当然,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名、品牌、产地、数量、规格、成分和使用方法等。使用的文字必须简明扼要、简单易懂,必要时可中外文字并用,同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标签管理的规定。目前在零售市场上,商品的销售包装通常印有条形码。所谓条形码(UPC或EAN),就是在商品包装上打印的一组黑白、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条,下面配有数字的标记。条形码通过光电扫描设备,可以识别判断该产品的产地、厂家及有关商品的属性,并可查询商品单价进行货款结算,能够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提高货物管理效率。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普遍采用条形码,所以我国商品要想进入国际市场,不仅商品质量、包装要符合有关国际标准的要求,还要符合国外超市自动扫描结算的要求,否则即使是名优产品也只能当做低档商品进入廉价商店。
在国际贸易中,包装条件往往是买卖合同的条款之一,做好包装工作是履行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有些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所交货物未按约定条件包装,或货物包装与行业习惯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此外,实用美观的包装可以增加商品的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出口国家的科技和文化水平,达到宣传美化商品、吸引顾客、扩大销路的目的。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在国际贸易中都不能对商品的包装掉以轻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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