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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中水回用的探讨(3)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28 原文发表:2007-06-28 人气:20
本文章共3978字,分3页,当前第3页,快速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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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理的水价可以有效地推进中水的利用,而中水自身价格的制定也很重要。中水的价格政策应该相应地跟宏观政策、资源配给相呼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水价跟调水或从河里取水这个水价应该组成一个有利于城市污水再利用的水价政策。当然更要关注再生水价跟自来水价要有合理的比例,使再生水具有竞争性。再生水的价格定的比较合适,使再生水生产企业能够得到起码是成本的回收,才能维持企业的运行,才能较快地发展好中水市场。
三 中水的监管
认识的误区、合理的水价、管网的建设是解决中水回用难的关键所在,但即使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中水的利用仍然不一帆风顺。
随着中水热的不断升温,一些没有想到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除了洗车业对中水情有独衷之外,一些游泳池、浴城、洗衣店也找到中水公司要求订购中水。这些高耗水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水价不断上调而成倍增加,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企业就把目光瞄准了中水,考虑暗中使用中水来降低成本,其实目前提供的中水只能用在非人接触的领域。若再有由于市场压力,难以维持生存的中水企业把关、跟踪中水去向不严,就有可能使刚刚步入市场的中水失去的信任,遭受重创。因此仅仅依靠中水制造企业的自律不足以保证中水被安全地使用,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拿出措施,对中水市场加强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不但要对中水质量要加强监管,同时对再生水的去向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可追踪的记录。市政、供水、环保、卫生等部门都应该各司其职,起到相应的监管作用。立法机构应该考虑制定专门的中水安全使用法规,要明确中水使用流程中各方的责任,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中水企业、用水企业等等,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标准,对于那些敢于私自更改中水用途的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
转自-中国水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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