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2463-9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a. 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b.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的包装; c. 净重超过400kg的包装; d. 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是运输、生产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的依据。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分类、基本要求、性能试验和检验方法等,也规定了包装容器的类型和标记代号。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57.2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温湿度调节处理 GB 4857.3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堆码试验方法 GB 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3.2 气密封口 3.3 液密封口 3.4 严密封口 3.5 小开口桶 3.6 中开口桶 3.7 全开口桶 3.8 复合包装 4 包装分级和基本要求 4.1 包装分级 按包装结构强度和防护性能及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内装危险性较大的货物。 Ⅱ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内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Ⅲ级包装:符合表1~表4有关规定,适用内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 表1 堆码试验 | 数量 | 试验方法 | 堆码高度及持续时间 | 合格标准 | 备注 | 钢(铁)桶(罐) 铝桶 木琵琶桶 胶合板桶 硬纸板桶 硬质纤维板桶 钢箱 天然木箱 胶合板箱 再生木箱 硬纸板箱 硬质纤维板箱 瓦楞纸板箱 | ①堆码高度:陆运为3m。海运为8m。如采用集装箱或在甲板上运输,堆码高度为3m。 ②持续时间:24h至一周。
| | | | 塑料桶(罐) 塑料箱 钙塑板箱 桶状复合包装 箱状复合包装 | ①堆码高度:3m ②持续时间:28天(温度40℃条件下) | | | |
表2 | | 跌落试验 | 数量 | 试验方法 | 跌落高度 | 合格标准 | 备注 | 钢(铁)桶(罐) 铝桶 木琵琶桶 胶合板桶 硬纸板桶 硬质纤维板桶 塑料桶(罐) 桶状复合包装 | 6个(每次跌落3个) | 第二次跌落:以桶的第一次跌落时没有试验到的最薄弱部位撞击在冲击面上,如封闭装置,或圆柱形桶的桶体纵向焊缝处第一次跌落:应以桶的凸成对角线撞击在冲击面上,如包装件没有凸边则以圆周的接缝处或边缘撞击见8.3.2.1条 | 试件内装物质为固体及液体,或用与被运液体比重近似的液体进行试验时: Ⅰ级包装件: Ⅱ级包装件:1.20m Ⅲ级包装件:0.80m 1.80m | 1.盛装液体的包装件,除复合包装外,包装内外压力达到平衡时包装件保持不漏 2.包装件不应有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但盛装固体的包装件,如内包装保持完整无损,即使外包装的封闭装置不再具有防漏能力,应视为包装的封闭装置不再具有防漏能力,但仍视为包装合格 3.试验时,如封闭处内装物有轻微漏出,试验后只要不再具有防漏能力,但仍视为包装合格 4.盛装爆炸品的包装件不允许有破裂 5.包装的内处理层或内涂层应保持其良好的防护性能 |
表3 | | 气密试验 | 数量 | 试验方法 | 试验压力 | 合格标准 | | 备注 | 钢桶 铝桶 钢罐 钢塑复合桶 塑料桶 塑料罐 | 3只 | 将试样完全浸入水中,然后向试样内充气压加,观察有无气泡产生。浸入水中的方法不得影响试验效果,也可以采用其它等效试验方法 | Ⅰ级包装应承受不低于30kPa(0.3kgf/cm2)压力 ⅡⅢ级包装应承受不低于20kPa(0.2kgf/cm2)压力 | 容器不漏气,视为合格 | 所有拟盛装液体的包装容器,均应做气密试验 |
表4 | | 气密试验 | 数量 | 试验方法 | 试验压力 | 合格标准 | | 备注 | 钢桶 铝桶 钢罐 钢塑复合桶 塑料桶 塑料罐 | 3只 | 将测试容器上安装指标压力表,拧紧桶盖,接通液压泵,向容器内注水加压,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所需压力时,塑料容器和内容器为塑料材质的复合包装,应经受30min的压力试验;其它材质的容器和复合包装应经受5min的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均匀连续地施加,并保持稳定。试样如用支撑,不得影响其试验的效果 | 采用温度50℃时,以蒸发压力的1.75倍减去100kPa(1kgf/cm2),但是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100kPa(1kgf/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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