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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28 原文发表:2007-06-28 人气: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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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包装试验准备

8.2.1 准备试验的包装件应处于待运状态。凡盛装固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货物物理特性(如重量、粒径等)近似的其它物品代替,凡盛装液体的包装件,可采用与拟装物物理特性(如密度、粘度)近似的其它物品代替,一般可用水代替。

8.2.2 盛装固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5%,盛装液体的包装应装至其容积的98%。

8.2.3 纸质和硬质纤维板包装应根据流通环境条件需要按照GB 4857.2的规定,进行温、湿度预处理。

8.2.4 塑料包装进行跌落试验前,应将试样和内装物的温度降至-18℃及其以下。内装物为液体时,温度降低后仍应是液态,如需要可加入防冻剂。

8.2.5 包装上的通气装置应用类似通气的封闭装置代替或将通气孔封闭。

8.2.6 直接盛装危险货物的容器及封口、吸附、衬垫等防护材料在性能试验前,还应进行盛装拟装物一定时期(例如为期6个月)的相容性试验。

8.3 主要试验项目及合格标准

8.3.1 堆码试验

8.3.1.1 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857.3的规定。

8.3.1.2 各类包装的堆码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1。

8.3.2 跌落试验

8.3.2.1 试验方法应符合GB 4857.5的规定。

8.3.2.2 如用水代替进行试验,应根据内装液体的密度ρ用克每立方厘米为单位,按下式计算:

密度≤1.2,则跌落高度=1.2×1.5=1.8(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5(m)

Ⅱ级包装:

密度≤1.2,则跌落高度为1.2(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0(m)

Ⅲ级包装:

密度≤1.2,则跌落高度=1.2÷1.5=0.8(m)

密度>1.2,则跌落高度=ρ÷1.5(m)

8.3.2.3 各类包装的跌落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2。

8.3.3 气密试验

8.3.4 液压试验

8.3.5 其它试验

9 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应按照GB1.3中第6.6条及本标准第8章要求进行性能试验,经检验合格的包装,应由国家授权的检验单位出具包装检验合格证书。

必要时可以根据流通环境条件或包装容器的需要,增加气候条件,机械强度等 试验项目。各类包装容器的液压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4。各类包装容器的气密试验和合格标准见表3。Ⅰ级包装:例:6HA1表示内包装为塑料容器,外包装为钢桶的复合包装。复合包装型号由一个表示复合包装的阿拉伯数字“6”和一组表示包装材质和包装型式的字符组成。这组字符为两个大写英文字母和一个阿拉伯数字。第一个英文字母表示内包装的材质,第二个英文字母表示外包装的材质,右边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型式。单一包装型号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其左边平行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包装容器的类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同一类型包装容器不同开口的型号。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可根据需要采用按本条规定的标记代号。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选用GB 190及GB 191规定的标志及其尺寸、颜色和使用方法。塑料罐为120kg。塑料罐为60L。由一个外包装和一个内容器(或复合层)组成一个整体的包装,称为复合包装。桶顶可以全开的桶,称为全开口桶。桶顶开口直径大于小开口桶,小于全开口桶,称为中开口桶。桶顶开口直径不大于70mm的桶,称为小开口桶。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渗漏固体的封闭形式。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渗漏液体的封闭形式。容器经过封口后,封口处不外气体的封闭形式。根据危险货物的特性,按照有关标准和法规,专门设计制造的运输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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