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模具管理作业之方法,使之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模具,从模具的设计、开发、试模、验收、移交、保管使用到更改和维修。.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模具的开发设计、下达模具开制指令及对模具进行统一编号。
3.2工模部负责模具的制作、试模和维修。
3.3 生产部负责模具的保管和使用。
3.4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共同负责模具的验收。
4.定义:无
5.程序:
5.1新模的开发:
5.1.1工程部根据客供图纸或样办,依[模具设计作业指导书]进行设计.
5.1.2工程部向工模部下达[制模通知单]和下发模具图纸。
5.1.3工模部依据模具图纸、开制新模。
5.1.4工模部对新开制的模具进行试模,直至符合客户要求,并填写[试模记录]。
5.1.5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根据图纸或样办对新开制的模具进行验收,并在[试模记录]上签字认可。
5.1.6工程部向客户提供样品、图纸和[样品检查报告],经客户确认合格后,将新模进行编号并收录进[模具清单]。
5.1.7工程部将合格的新模正式移交生产部,由生产部根据工程模具编号进行定位存放并妥善管理。
5.2模具的更改:
5.2.1工程部依[工程更改通知单]或[工程更改申请单]进行ECN评审,开新模或增加按程序5.1进行.
5.2.2工程部向工模部下发[工程更改通知单]或[工程更改申请单]及ECN模具设计资料。
5.2.3工模部根据ECN模具更改图纸进行改模并进行试模,直至符合生产要求。
5.2.4品管部对改模后的产品进行样品检查并填写[样品检查报告]
5.2.5工程部向客户提供改模后的样办、图纸和[样品检查报告]经客户确认后方可生产。
5.3模具的存放、使用和保管:
5.3.1工程部按客户分类给模具编号,生产部按客户分类存放模具,并在存放处标识。
5.3.2生产部在生产中应根据模具的类型特点,正确安装,调试和维护模具.
5.3.3生产部在模具使用完后,应确认模具状态,以便及时维修或保养.
5.4模具的维修:
5.4.1模具发生故障或生产出的产品不符合客户要求,应停止使用.
5.4.2生产部根据现状或[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填写[模具维修通知单]连同模具送交工模部。
5.4.3工模部依[模具维修通知单]对模具进行及时维修。
5.4.4工模部在模具维修完后在[模具维修通知单]中签字,交生产部。
5.4.5维修后重新投入使用的模具,IPQC进行首件检查经判定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5.5模具的报废 无法维修与超过寿命需报废的模具,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作废处理,相关资料由文控中心备案.
6.0参考文件:
6.1[模具设计作业指导书]
6.2[ECN模具更改流程图]
7.0相关记录
编号7.1[模具制作通知单] Fr-ENGD-9-A
7.2[试模记录表] Fr-ENGD-11-A
7.3[首件产品检查报告] Fr-QD-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