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属DTV范畴的数字HDTV已为ITU确认的有美、欧、日三类标准,并针对“卫星广播”、“有线广播”及“地面广播”三种不同传输模式分别制订了不同方案要求,即如,对“卫星广播”方案,美国为Direct TV、24MHz带宽,欧洲为DVB-S、27MHz带宽,日本为CS(原数字广播)及BS(现数字直播)、27MHz带宽,调制方式均取QPSK之类简单与十分成熟的技术。对“有线广播”方案,美国为SCTE、6MHz带宽,调制方式取用64/256QAM;欧洲为DVB-C、8MHz带宽,调制方式取用16/32/64/128/256QAM;日本为ISDB-C、6MHz带宽,调制方式亦取用16/32/64/128/256QAM。对“地面广播”,这是最复杂及实施难度亦为最大的方案,美国为ATSC、6MHz带宽,调制处理为8-VSB、信道编码内外码为RS(207,187) TC(2/3);欧洲为DVB-T、8MHz带宽,调制处理为C-OFDM QPSK/M-QAM,信道编码内外码为RS(204,188) TC(1/2,2/3,3/4,5/6,7/8);日本为ISDB-T、6MHz带宽,调制及信道编码处理基本同欧洲。我国亦在积极推进DTV及数字HDTV工作,已完成了对卫星及有线广播的相应标准制订,对难度最大的地面广播标准,正按自主知识产权原则在大量试验基础上积极制订以C-OFDM M-QAM及M-OQAM调制处理、结合移动视频/多媒体传送需要、并具自主创新帧结构装备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新方案。
2003年4月11日亚星4号发射成功,即定点于122E,共有C转发器28个,Ku转发器20个、其中有4个为直播广播卫星转发器,率先推进了中国直播卫星业务的发展。
2002年全年共颁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1307个,完成了22个卫星通信网审批工作,并多次组织召开了国内卫星轨道位置分配和使用协调会,2002年6月21日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共5章41条及一附件),2002年11月1日又发布了信无函[2002]1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转发器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共受理国际、国内干扰申诉2298起,查处了干扰2521起,并在2002年“法轮功”多次恶意攻击“鑫诺一号”卫星Ku2A、3A和6A转发器事件中,及INTELSAT702号卫星的两个转发器受到不明极化数字信号持续干扰等事件中,有效查找与排除干扰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对航空导航频率进行重点监测,规范航空通信导航频率的使用,保证其安全运行,颁发了信部联无[2003]203号文“关于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信部联无[2003]204号文“关于落实开展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的通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进一步开展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三高”设台、大功率无绳电话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 在卫星定位方面,亦一直在完善、推进我国“北斗一号”卫星测定定位系统(GEO RDSS,轨位80E,140E 110.5E,1610~1626.5/2483.5~2500MHz ) 的短信数据、移动定位(MP)的网络与终端应用等工作,并针对现今定位方面RDSS的不足,加强与Galileo系统合作以及在GEO北斗卫星测定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形成第二代卫星定位系统, 包括MEO与GEO、HEO卫星星座的联合运作,均将进一步引入一系列卫星导航新技术,以增强其原有系统或新建系统的技术性能、功能与应用能力,这亦将为未来3G /4G新一代移动通信中各类应用的LBS增值业务与智能交通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目前,结合国际GPS、Glonass等卫星导航系统的优势,研制开发卫星导航定位综合信息平台及多频多模定位终端,以满足对高精度移动定位(MP/LBS)及智能交通业务(ITS)实际市场需求进行有效支撑。气象、空用科学试验、神舟号宇航飞船及其它各类卫星与空间系统及应用工作均在稳步、有序、成功推进中。
卫星通信相对地面通信快速增长势头虽显得明显疲弱,2002年总产值为8.5665亿元,但其增长率依然较高,达59.57%,全年通话时长增长率亦达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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