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的水利方针,水利部门经过近年来的初步探索和实践,已经编制完成了一系列重要水利规划报告:1998年以来开展的全国防洪规划、七大流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水利“十五”计划、西部地区水利发展规划纲要、水资源保护规划、灌溉规划、节水规划、人畜饮水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等一大批水利规划已经或即将完成;首都、黑河、塔河水资源规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水平的水资源专项规划;南水北调论证中相关流域、区域水资源专项规划也已完成。这些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工作方式都为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已经明确。随着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我们预期全国水资源管理水平能有较大提高,水资源短缺、水环境危机能得以缓解。我们盼望迎面而来的是“一片蓝天、一方净土、一泓清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