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有发电设备或系统的检修活动都应该编写检修作业文件包。
(2)一般每种检修活动编写一个检修作业文件包;通用检修活动可以分类编写检修作业文件;检修作业文件包的要素可根据工作内容相应的减少。
(3)检修作业文件包应根据每次检修的不同项目和内容采用标准版本或结合标准版本修前编制,标准版本的检修作业文件包必须已经履行了审批手续,修前编写的作业文件包根据检修性质由生产技术部相应管理人员审核。
(4)检修作业文件包的内容应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标准,并与对应的设备技术标准相一致。
(5)结合企业设备实际情况,要充分吸收和创造性的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检修工业纳入标准,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6)检修作业文件包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做到定量化,要有质、量、时间的要求,文字简练,表达准确,概念清楚,严谨易懂。
(7)在同一标准或系列标准内结构、文体、术语应统一、应采用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类似的条文,采用完全相同的措辞来表达完成相同的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