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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对策(3)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28 原文发表:2007-06-28 人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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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法律保障需要建立一套固废环境管理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体系 该体系应当能充分发挥引导、监督和保障作用。内容包括:(1)严于国家标准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地方标准,以约束生产者、废物产生者行为,履行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义务;(2)针对固体废物避免、循环利用与处理处置的环境审计管理办法,形成从生产、资源化过程中的物质循环到消费、废弃、回收利用、处置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3)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一系列技术规范,鼓励采用先进技术,限制、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和产品。 3 结语 随着上海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将有所增长,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任重道远。近年来,上海虽然以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两项环境管理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上海还存在着很多差距,同时,面对兄弟省市后起直追的竞争态势,上海固体废物管理需要再上一个台阶。本文从三个方面探讨了上海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对策,提出了立法、执法和监督管理三位一体、互相配合,加强三级管理的衔接与配合;单个、多个共生企业及社会之间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处理处置;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政策体系和法律保障等方案,以求尽早控制上海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这对振兴城市经济、加速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以及加速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作者陆荣华,男,1975年生,199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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