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别标记中,R标记表示化学物质使用中产生的特起的、 (thenatureof special risks)。S标记表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the recommended safety precutions)。这种特别标记由一个字母(R或s)和一串数字组成,字母后面的数字表示具体类型,字母与数字之间的“一”连字符号表示对特别风险多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S)的单独说明。字母与数字之间的“/”斜杠符号表示以一句话对特别风险(R)或安全预防措施建议作综合说明。例如R7表示可能引起火灾:R20表示吸入有害;R45表示可能致癌:R20/21表示吸入和与皮肤接触时有害:s2表示避免儿童接触:S7表示应存在密闭包装容器中;Sl/2表示上锁保管并避免儿童接触:$20/21操作(搬运)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等等。 联合国的化学品安全包装级别 联合国把化学危险物品分为9类:第1类为爆炸品,第2类为气体(含易燃气体、[ 第3类为易燃液体(高、中、低闪点),第4类为易燃固体,第5类为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第6类为有毒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为放射性物品,第8类为腐蚀性物品,第9类为杂类危险品。 国际贸易化学品的联合国包装级别,一般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除第l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5类(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感染性物品)和第7类(放射性物品)有专门规定之外,其余各类化学物质的包装分别按危险性分为三级。危险性大的包装级别为I级,中等危险的包装级别为Ⅱ级,危险性较小的级别为IⅡ级。每个级别的划分都有相应的判定标准。例如有毒化学品包装级别的判定标准如下(LD50,mg/kg): I级包装:个外包装盒5毫皮肤接触毒性≤40;吸入毒性≤0.5: Ⅱ级包装:口服毒性>5~50;皮肤接触毒性>40~200:吸入毒性>0.5~2: Ⅲ级包装:口服毒性>50~200;皮肤接触毒性>200~l000销吸入毒性>2~l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要我国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均等效采用了联合国的《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法规。(联合国和国际组织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包装强调了对地球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强调了化学品的生态毒性、生态蓄积性,尤其是人类食物链中的生物蓄积性以及对各种动物、植物的保护事项,尤其是这些化学品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及废弃的原则,以及科学的计算方法等。 总之,在纪念我国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三周年的时候,在我国的国际化学品包装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仍要加强相关法规学习,不断完善和改进包装技术,提高国际化学品的包装质量,为绿色包装和保护环境做出我们的贡献。 我们应该记住,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生活得安全美好,就要保护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就要关注我们的包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