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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普遍看好 手机电视正在崛起中的新兴媒体(3)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7-01 原文发表时间:2007-07-02 人气:1
本文章共4910字,分3页,当前第3页,快速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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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种手机电视业务运营情况目前都还不是很清晰。上海东方龙运营已经两年,状况不甚理想。据一家投资公司介绍,他们专为东方龙提供了一档视频节目,几个月过去了,点播累计量也就几十秒钟。笔者周围有许多拥有音视频功能的手机用户,似乎更愿意通过互联网给手机下载音视频节目,不愿意直接上移动网点击。资费昂贵应该是最大障碍。上海、北京、广东的DMB手机电视尚在试验中,有多少用户支持还需要等待。
六、我国手机电视发展的几点思考
1.对手机电视的发展应全面规划
目前,国际相关机构对手机电视的发展普遍看好。由诺基亚和Vodafone在德国进行的试验表明,有80%的用户对手机电视感兴趣;在芬兰、英国、西班牙等地,用户对手机电视的认同度也分别达到58%、83%和70%。市场调研公司Yankee公司估计,到2008年美国手机电视用户将超过1000万。韩国TUMedia公司预计,到2006年,S-DMB用户数可以达到200万,到2010年可以达到800万。ITM公司估计,到2010年,全球将有1.25亿移动电话用户使用手机电视服务,约占整体用户数的5%。
国内移动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对手机电视的发展也均寄予厚望。但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也使手机电视的发展呈现诸多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消费昂贵,包括手机价高、资费昂贵、眼球昂贵。二是内容构成趋于同质化,由于内容供应商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将延续着与传统电视“同质内容”的现状;三是媒介品种繁荣带来的新制约,当今的受众已处在媒体过剩、媒体无所不在的时代,静止与移动同样地接受传播,同样地被媒介浸染着;四是技术的成熟性问题,包括网络传输速率、电池寿命短、终端小型化、手机支持流媒体的格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加强战略研究,加强规划和政策制定,推动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
2.应努力缓解标准缺失之痛
中国一些核心标准的缺失一直是中国电子产品界的难言之隐,数年前的VCD、DVD标准之争已让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吃尽了苦头。在手机电视方面,由于没有中国标准的贡献,未来很可能又是外国标准横行,不得不向欧美设备商交付昂贵的专利费。作为政府决策方也面临两难境地,等待国内标准出台将很可能错过发展机遇期,及时启动又不得不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应该讲,我国政府对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视,在3G方面有中国自己的TD-SCDMA标准,在音视频编码方面AVS已确定为国家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也有望在今年出台。但国产标准的产业化进程总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使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产品在性价比上还不如国外产品。解决我国标准问题应有创新的思路和机制:一方面应该力争使我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或成为国际标准的一部分,国际标准中只要有我国标准的参与,专利费上就会节省很多;另一方面应该将标准制定从政府主导逐步向企业主导过渡,实现企业做大做强与标准制定的良性互动。
3.应推动产业部门真诚合作
移动运营商与广电部门一方是终端和电信通道的控制者,一方是音视频内容的提供者,二者都是手机电视业务所必须的,这注定了手机电视业务领域将存在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的博弈。事实上,无论是基于移动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还是基于无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广播手机电视,都需要广电与电信的合作。从政策层面讲,广电部门握有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和手机电视节目版权,而移动运营商掌握着承载手机电视业务的移动网络,目前两大行业互相不能进入,惟有二者合作,手机电视才能开展起来。从业务层面讲,移动运营商开展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需要广电部门内容的支持;广电部门推出的广播手机电视尽管不需要通过电信网络来传输电视信号,但仍然需要借助运营商提供手机用户管理系统,来完善业务计费、客服维护服务等功能。从用户需求讲,用户既需要廉价的、高质的广播式服务,也需要个性化的、价格可以承受的交互式服务,这两种服务应该是通过一种途径来提供。从运营环境讲,手机电视比IPTV的环境要好得多,IPTV与模拟有线电视存在竞争,与有线数字电视也存在竞争,而手机电视是一片全新的天地,不同的技术实现方式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两大部门在手机电视业务上既有合作的基础,也有合作的必要。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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