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 不应有油污商标纸,表面应洁净,不应有长度不小于3.0mm的污点,或虽小于3.0mm,但不应多于两点。 4.6.5 软盒封签居中贴正,左右或前后两端偏离中心应小于2.0mm。 4.6.6 软盒封签应粘贴牢固、整洁;不应贴破损封签;不应反贴、多贴或错贴封签;封签粘贴突出部分不应大于1.0mm;商标纸针眼不应外露。 4.6.7 盒装外包透明纸应紧贴牢固、整洁,与商标纸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mm,表面应无折皱、破损;拉带应完整良好;拉带不应拉不开、拉断或拉开后透明纸散开;拉带接头处内端间距应小于2.0mm。 4.6.8 软盒粘贴应整齐,竖包错位不应大于2.0mm,横包错位不应大于1.0mm;软盒不应露白,表面不应有深度大于1.0mm的凹角。 4.6.9 小盒之间不应因粘连拉开后产生破损。 4.6.10 小盒应粘贴牢固、整洁,搭口不应翘边,表面洁净无折皱。 4.6.11 硬盒斜角露白宽度应小于1.0mm。 4.6.12 软盒内衬纸高出商标纸不应大于2.0mm;商标纸高出内衬纸应小于1.0mm;不应有多张商标纸包装。 4.6.13 小盒不应破损,不应露出烟支;叠角损伤长度不应大于3.0mm,或虽小于3.0mm,但不应多于两点。 4.6.14 盒内烟支不应倒装、错装、多支、缺支、断残;不应有长度小于设计值5.0mm的烟支。 注:断残烟支是指滤嘴烟无滤嘴以及断裂的烟支等。 4.6.15 盒内不应有虫,烟支不应有虫蛀。 4.6.16 小盒包装应完整。 4.7 其他形式的包装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5 抽样 按GB/T 5606.1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6 试验方法 按YC/T 28.1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箱装:若有一箱不符合箱设计或箱装的技术要求,则判为该箱不合格。 7.2 条装:若有一条不符合条设计或条装的技术要求,则判为该条不合格。 7.3 盒装:若有一盒不符合盒设计或盒装的技术要求,则判为该盒不合格。 7.4 箱装、条装、盒装最高得分数和单位扣分值见表1。 表1 包装最高得分数和单位扣分值 项目名称 | 箱装 | 条装 | 盒装 | 最高得分数 | 4 | 4 | 8 | 单位扣分数 | 1.5 | 1.5 | 1.5 |
7.5 以项目最高得分数(见表1)减去其不合格扣分数等于该项目得分数,若得分数低于0分时,以0分计。 7.6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定该批卷烟为不合格品。 ——箱装错装; ——整条错包; ——整盒错支; ——箱装缺条; ——条装缺盒; ——缺支盒装多于四盒; ——断残烟支多于10支; ——盒内有虫或虫蛀卷烟多于一盒。 第二篇 贮 运 8 贮存 8.1 贮存卷烟的仓库应清洁、无异味,库内宜有保持卷烟质量的温湿度条件和消防设施。 8.2 卷烟不应与有毒、易燃等化学品一起贮存。 8.3 库内存放的烟箱与地面的距离不宜少于200mm,与墙壁的距离不宜少于300mm,库内应留有适当通道。烟箱堆放高度不应超过5箱。 8.4 库内卷烟应先进先出。应按照YC/T 28.8定期检验水分。 9 运输 9.1 卷烟不应与易腐烂、有异味、有毒和潮湿的物品放在一起运输。 9.2 运输卷烟的工具应干燥、清洁、无异味。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挤压、防剧烈振动。 9.3 装卸卷烟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损坏烟箱。装车捆箱时,应有防护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