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3 载气(氮气):柱前压力1.8~2.0kg/cm2;氢气流速:50mL/min;空气流速:700mL/min。 6.5 测定 称取1.00g聚苯乙烯,置于25mL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准确加入5μL正十二烷充分振摇,待混合均匀后,取0.5μL注入色谱仪,待色谱峰流出后,准确量出各被测组分与正十二烷的峰高,并计算其比值,按所得峰高比值,与注入0.5μL标准使用液求出的组分与正十二烷峰高比相比较定量。 注:①若无内标物,可采用外标法,但各组分的配入量应尽量接近实际含量,以减小偏差。 ②标准溶液配制时,可称入不同量的主要杂质组分,均对1g聚苯乙烯样品计算。 6.6 计算 式中:X4———苯乙烯或乙苯挥发成分含量,g/100g; Fi——样品峰高和内标物比值; Fs——标准物峰高和内标物比值; CA——苯乙烯的浓度,g/mL; CB——乙苯的浓度,g/mL; m——样品质量,g。 结果的表述:报告算术平均值的二位有效数。 6.7 允许差 相对相差≤15%。 7 正己烷提取物 按GB/T 5009.58中第6章操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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