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板材对接间隙一般为0.2 mm~0.6mm,且相对均匀;对接错边量小于1/6板厚,最大不超过0.4mm。 5.2.5 板材接缝采用氩弧焊点焊固定,焊点表面无氧化现象,且不得高于母材,否则予以磨平。 5.2.6 板材的焊接应采用氩气保护焊等惰性气体保护焊接方法,并符合JB/T9185-1999的规定。 5.2.7 角接或搭接接缝间隙不大于1mm,局部间隙允许超过1mm,但焊前应予以填补。 5.2.8 焊缝部位不得有明显的焊接变形,焊缝宽度、余高均匀一致,焊缝余高为0mm~0.6mm。 5.2.9 罐体内焊缝应修磨至与母材齐平,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0.8μm;外焊缝两侧各20mm~25mm内抛亮带,要求亮度均匀,边缘整齐。 5.2.10 弥勒板、内插板或盘管等零部件板面不得有深度超过0.2mm的压痕和划伤,否则应予修整。 5.2.11产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整体酸洗钝化及水洗处理,用水洁净,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酸洗钝化后不得出现表面色差现象;水洗时应将酸洗钝化膏全面清除。 5.2.12 罐体上的部分碳钢材料如支座、吊耳等,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并涂以图纸规定的面漆,且罐体上的碳钢部件应加不锈钢垫板。 5.3 罐体附件 5.3.1 食品饮料不锈钢薄壁容器的主要附件如上人孔、下人孔、搅拌器、液位计、呼吸器、取样阀、喷淋装置、清洗装置、阀门等,应确保其质量和安装位置。 5.3.2 附件要求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表面作抛光处理,粗糙度不大于Ra1.6。 5.3.3 上、下人孔要求轻便灵活,人员进出方便;呼吸器的设计通气量应大于进出液口的最大流通量;所有附件不允许有泄漏现象。 5.3.4 罐体上的开孔要圆滑,附件焊接应采用对接形式,并且焊缝处要进行修磨抛光。 6 试验方法 6.1 焊接外观检查方法按JB/T4735-1997的规定进行。 6.2 水压试验 6.2.1 罐体制作完毕后应进行盛水试漏,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水温不低于5℃,12小时无渗漏、无异常变形和异常响声为合格,试验完毕应将水渍清理干净。 6.2.2 带有弥勒板、内插板和盘管等冷却装置的,其夹层或盘管内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保压30分钟无渗漏为合格。 6.3 附件检验 6.3.1喷淋装置和清洗装置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供水压力达到工艺设计压力,要求该装置喷水均匀,转动自如。 6.3.2 搅拌器出厂前应进行试运转,罐内加水水位达到工作位置,运转时间不低于4小时,要求罐体无异常震动和不正常的声音,电机运转正常。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制造竣工后,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和图样的规定进行检验。 7.2 食品饮料不锈钢薄壁容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按5.1、5.2、8.2.2条的规定进行。 7.3.2 产品应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签署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7.4 型式检验 7.4.1 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部技术要求。 7.4.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12个月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监部门提出要求时。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食品饮料不锈钢薄壁容器必须在明显部位固定不锈钢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商标; b)主要技术规格,包括容积、外形尺寸等; c)净重; d)出厂编号; e)生产日期; f)制造单位; g)制造地址; h)执行标准编号。 8.2 包装 8.2.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0,包装箱内应附有:a)产品说明书;b)合格证;c)装箱单。 8.2.2 食品饮料不锈钢薄壁容器装车运输时应整体包裹保护膜,包括所有附件。产品放置在垫有软质材料的专用鞍式搁架上,捆扎牢靠,避免划伤。 8.3 贮存 食品饮料不锈钢薄壁容器包装后贮存在带顶棚、无氯离子和其他腐蚀性物质的仓库中;仪器、仪表应在防潮的库房内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