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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有效地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2)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30 原文发表:2007-06-30 人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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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分类管理
4.2.2.1 工作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1)企业设立专门的部门对这类装置开展校准;
2)参考国家有关检定规程、产品说明书以及使用的要求等编制有关“校准规范”;
3)校准可以使用企业自己建立的最高标准器,也可以采用比对的方法,但必须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
4)校准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获得资质(可以是企业级的);
5)必须做好新购装置使用前的校准工作;
6)装置的维修必须在法定单位并具有维修后的检定证书;
7)由企业主管部门依据使用和校准的情况确定校准周期。
4.2.2.2 指示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1)装置的校准由使用部门进行;
2)校准人员需经过上岗前的培训(企业级的);
3)依据有关说明书和使用的要求编制“校准规范”;
4)采用比对的方法等;
5)新购装置的第一次校准时间可以在供方合格证到期时;
6)装置的维修可以由企业自己完成,但必须有维修合格的证明(企业自己开具的);
7)由企业主管部门依据使用和校准的情况确定校准周期。
4.3做好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标识
4.3.1合格
依据国家有关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标识为“合格”。
4.3.2 准用
依据企业自己编制的“校准规范”校准合格的,标识为“准用”。
4.3.3 限用
装置只有部分功能和性能检定或校准合格的,标识为“限用”,并且需要注明可以使用的范围。
4.3.4 停用
发现可疑或者已经损坏需要维修的,标识为“停用”。
4.3.5 封存
长期不使用的,标识为“封存”。重新使用时,必须重新检定或校准。
4.3.6 作废
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标识为“作废”,工作现场不得出现作废装置。
这种管理方法在我公司已经运行了近七年,经验告诉我们,这种管理方法既遵守了国家的“计量法”,又遵循了公司“向管理要效益”的方针;既节省了大量的检定和维护费用,又完全可以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不失为一个经济有效的好办法,总结出来与各位同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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