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行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近二十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可以促进企业生产装备能力的提高 由于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过程主要是以大型结构件的铆焊、机加工和组对,结构尺寸和重量大,必须满足一定规模的生产场地,具备下料、拼装、吊装及运输设备的能力。细则根据不同规格的产品,要求生产企业除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通用设备外,还必须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要求具体、明确,改变了过去水工金属结构产品习惯于流动性生产、生产条件简陋的落后状况。申请取证企业按照细则,达到细则中关于资源条件所规定的要求,可以促进企业在提高生产装备能力上加大固定资产投入,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以促进企业生产人员和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过程主要是焊接、防腐施工,产品质量检验,采取“三检制”。由于大量的生产任务是依靠手工操作完成,生产过程质量检验是产品质量控制的重点,因此,生产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因素。施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后,细则要求企业生产、检测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制度,持证上岗。目前,企业焊接操作工、防腐蚀操作工、焊接质检员、防腐质检员和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取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达到产品品种和规格所要求人员资格等级与数量后,企业方能申请取证。在取证审查和检测过程中,验证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人员是否满足条件。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改变了过去企业生产、质检人员技术水平低,操作随意性的落后局面,强化了企业对提高人员素质的认识,有利于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和职工队伍的建设。 三、可以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运行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分别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阶段性验收。水工金属结构产品按照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单元工程验收方能进入后阶段工程的验收。有关标准中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施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可以从根本上预防不合格品和无证产品流入市场。在对企业审查和检测过程中,按照细则要求,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明确地按照水工金属结构产品100%合格率的原则制订质量目标,同时在产品上标记产品许可证号。在工程建设和工程运行中,由于产品质量发生事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安全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质量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条例,可以实现不合格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有效地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四、可以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其它工程建设项目一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是按项目法人为主体的业主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管理制度。招投标制打破了过去行业和地方保护、条块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从宏观上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接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和行业差别,为了避免不平等的竞争,发挥企业现有的资源潜力,实现“优胜劣汰”,建立起一套既适合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又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实施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以促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生产企业,根据现有资源和生产业绩达到的规模,按其满足工程所需的产品规格和服务领域,以生产许可证的形式确定企业的定位,是现阶段最为合理和可行的。 随着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水工金属结构产品施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对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安全性、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促进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