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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的技术状况考核及维修制度的建(2)
原作者:[标签:作者] 添加时间:2007-06-29 原文发表:2007-06-29 人气:9
本文章共2155字,分2页,当前第2页,快速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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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维修的机构及部位,即问题出现的主要部位,可能出现在什么机构,出现的频次、症状以及建议修复的内容等等; (3)预计费用及天数,即根据维修内容预算出的维修费用及天数,这里要求有详细的计算数据及依据,列表说明; (4)零部件的更换记录、零部件的产地、品质、型号等; (5)验收结果、验收人、验收时的实际情况等。 3.4 强制维修任务的落实 第一,对需要维修,但尚未维修的设备,由主管单位签发“强制维修通知单”,并限期由使用单位(项目经理部)将指定维修设备按“通知单”要求进行修理。 第二,按“通知单”中标明的维修时间,主管部门派专人到使用单位检查落实。 第三,强制维修任务完成后,由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双方签字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运营。 第四,将强制维修单存于设备主管部门。当年被强制维修的设备不能参加“红旗设备”评比。
4 小 结 通过对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考核及合理的维修制度的建立,很好地促进了使用单位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的保养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项目管理重工程轻设备的现象。大型重要设备的完好率有很大提高,从原先的92%达到98%左右,有效地提高了施工质量,同时为施工任务按质按时完成奠定了物质基础,从而保证道路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使设备的使用年限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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